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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
关于对2002年度的扶贫开发工作重点村验收情况的通报
(陕扶办发[2005]66号•2005年11月7日)

各市、县(区)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局):
     为了全面掌握全省2002年度扶贫开发工作重点村建设情况,根据省办的统一安排和《陕西省扶贫开发重点村验收办法(试行)》,省扶贫办抽调省市相关人员,组成陕南、关中、陕北三个验收组,采取会议座谈、入户调查、查阅档案资料、审核财务、综合评定等方法,对各县(区)2002年度扶贫开发工作重点村进行了抽验。现将情况通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依据省上的验收办法,检查组抽验了全省19个县(区)36个扶贫开发重点村。从验收情况看,各市、县(区)的领导对重点村建设工作非常重视,思路清晰,责任落实;基础设施建设全面完成,解决了群众的行路难、吃水难、子女上学难等问题;财政扶贫资金管理比较规范,做到了专帐管理专户运行;群众积极参与重点村建设,参与式扶贫得到了充分体现;主导产业已初具规模,农民人均纯收入增长幅度超过了全县平均水平;村容村貌得到了整治,群众的精神文明建设得到了加强;经过整村推进建设,重点村的贫困人口有所下降,扶贫开发工作成效明显。经综合评定,各县(区)2002年度重点村建设得分由高到低依次是:
陕南片:洋县96.5分 勉县96.5分 商州区96分 柞水县96分 紫阳县94分 汉滨区92分
关中片:武功县97.6分  彬县96.7分  白水县95.5分  太白县94.3分  蓝田县93.5分  凤县92.5分
陕北片:印台区96.7分  靖边 县96.5分 宜君县96.5分 志丹县96分 子洲县94.1分  安塞县92.5分
     二、各地的主要做法和特点
     在扶贫开发工作重点村建设中,各县(区)以实现农村贫困人口脱贫致富为目标,紧紧围绕基础设施建设、主导产业开发、村容村貌整治等项目,强化组织领导,夯实工作责任,使重点村建设取得了显著成效。各地的主要做法和特点是:
    (一)加强领导、夯实责任,全力投入扶贫开发重点村建设主战场
     在扶贫开发工作中,市县(区)各级政府坚持以扶贫开发统揽农村工作全局,全力以赴投入扶贫开发重点村建设主战场,掀起了新一轮扶贫开发的热潮。党政一把手亲自挂帅,担任重点村建设领导小组组长,深入村组农户调研,研究审定重点村建设规划和实施方案,协调土地、财政、电力、民政、教育、水利等部门,落实重点村的水、电、路、通讯等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明确任务,夯实责任。同时,各乡镇也成立了相应的领导机构,负责重点村的项目规划、实施及组织协调工作,为项目顺利实施提供了有力的组织保障。汉中市为增强扶贫开发工作的力度,为全市的187个乡镇配备了专职扶贫干部。太白县在编制紧张和财政困难的情况下,为县扶贫办增加了两名编制,并购置了汽车一辆,腾出独院作为扶贫办的办公场所。铜川市印台区专门成立了扶贫开发重点村建设管理办公室,编制5人,副科级建制,由区财政全额拨款,专门负责重点村建设管理工作。
    (二)坚持参与式扶贫方针,科学合理地制定村级扶贫开发规划
     各县在村级规划编制、调整、完善的过程中,既坚持高起点、高标准,又遵循量力而行的原则,既注重解决温饱、更注重长远的可持续发展,着力集中解决户户想办而又难办和无力去办的事情。坚持立足当前抓基础,着眼长远抓产业,重点解决水、电、路等基础设施项目和增加群众收入的主导产业项目。对开发项目的确定采取市场调查、村民会议讨论、科技人员评估等形式,最大限度地吸纳群众参与、科技人员参与,使扶贫规划具有广泛的群众性、科学性和前瞻性。武功县新庄村在群众参与上实行六个“群众说了算”:村级规划怎样定,群众说了算;村级扶贫机构怎样定,群众说了算;规矩怎样定,群众说了算;实施项目怎样定,群众说了算;项目怎么实施,群众说了算;财务怎样管,群众说了算。在此基础上,理清重点村建设思路,论证重点村建设项目,从而充分调动了群众参与重点村建设的积极性。洋县阳光村在重点村启动建设之初,村上多次召开两委会、党员及群众代表会和群众大会,广泛深入宣传国家新时期扶贫开发政策,统一了全村群众的思想,村上先后三次组织党员干部和群众代表到经济发展快的外县学习取经,借鉴先进经验,科学规划阳光村发展蓝图。由于村民的思想发动工作到位,参与式扶贫政策向群众宣传到位,在重点村项目建设中,人心齐,进展快,提前完成了重点村项目建设,现在的阳光村一片新农村的景象。
    (三)以基础设施建设为重点,坚持全面开发,实施整村推进
     在重点村建设中,各县都能紧紧抓住贫困村、贫困户致贫的主要矛盾,从基础设施建设入手,以村容村貌整治、社会事业与主导产业共同发展来实施整村推进。一是以基础设施建设为重点,改善群众基本生产生活条件。在重点村建设过程中,各县(区)结合村情,从最急需解决的基础设施建设入手,尽量把以工代赈、信贷扶贫、农电改造、农业综合开发、农村道路建设等专项资金有机结合起来,多方筹资,捆绑项目资金,集中用于乡村道路、饮水工程、基本农田建设等方面,使群众的行路难、吃水难等问题得到了根本解决。二是发展主导产业,增加农户收入。在重点村建设中,各县(区)坚持把扶贫开发与村组资源开发相结合,主导产业开发与适应市场需求相结合,长效项目与短效项目相结合,传统增收项目和培植新兴产业相结合,扶贫资金与自筹资金相结合的原则,积极推进产业开发,宜林则林,宜果则果,宜牧则牧,努力培植和壮大主导产业,实现农民增收。安塞县高桥乡南屯村,利用距延安市近的优势,将大棚菜作为该村的主导产业,为鼓励群众发展大棚菜,县上决定每建一座大棚,县上补助1000元,乡上补助2500元,并积极协调小额信贷资金49.5万元(2004年全县共安排信贷扶贫资金4000万元用于大棚菜等产业,并拿出24万元用于奖励),这些政策极大地调动了群众发展大棚菜的积极性。截止去年,全村已建起日光温室大棚99座,户均达到1棚,仅此一项,每年村上增加收入100多万元,户均增收1万元。太白县凉峪村在产业开发上,县了、乡、村积极引导农民种植蔬菜,今年共种植蔬菜1700多亩,人均1.8亩,树立了15个蔬菜种植专业户,仅蔬菜收入人均纯收入增加100元。勉县南沟村在基础设施得到突破性改善后,大力发展养猪业,利用2年时间,建成了百头以上养殖专业户10个,带动了全村的养猪业,2004年,全村出栏生猪2050头,存栏1600头,全村纯收入26.6万元。柞水县闫坪村结合退耕还林政策,积极调整产业结构,大力发展以松林为主的种植业,三年减少贫困人口158人,使贫困人口从建设前170人降低为现有的20人。三是社会事业得到长足发展,群众的就医难和子女上学难的问题得到了解决。在整村推进中,各重点村以扶贫开发项目建设为契机,通过捆绑各类资金和群众自筹等方式,修建学校,使适龄儿童入学率逐年提高。改善医疗条件,方便了群众的就医看病,贫困群众的生活质量有了大幅度的提高。
     (四)以村容村貌整治为切入点,全面推进农村精神文明建设
      三年来,各重点村紧紧围绕改善村民的生产生活条件,下大气力集中整治了各村的脏、乱、差问题,困扰卫生问题多年的厕所、畜圈两大问题得到解决,现在的重点村是青瓦白墙,庭院整洁,道路晴雨畅通。村容村貌的变化使农户的生活方式得到了改变,一些陈规陋习被健康向上的生活方式所代替,群众的精神面貌焕然一新,农村的精神文明建设得到了加强。
     (五)重点村项目建设与资金管理按规范化、程序化运作
      在重点村建设规划实施中,各县严格把握了项目建设、资金投入的运作管理,高质量、高标准地完成了重点村的建设任务。一是在重点村建设上,各县(区)出台了一系列文件,建立了一系列可操作性的规定,防止了重点村建设中可能出现的偏差。宝鸡市在重点村建设实施上引入竟争机制,实行当场竟演,现场答辩,就地打分,就地确定的方法,极大地调动了各乡、村建设重点村的积极性。商洛市在重点村建设上严格实行“五先五后”程序(即先投标,后确定;先规划,后启动;先培训,后实施;先协调,后建设;先申请,后验收),做到了“三书”管理(建设前有计划任务书,建设中有检查督办书,建设后有验收报告书)。略阳县在重点村建设上推选了集中边片建设方法,按照“先难后易”的要求,将全县十年规划内的重点村分成东、中、西部三个区域,从最难的一个区域入手,集中建设,提高了工作成效。子洲县为加强对重点村建设项目的监控力度,专门从水利部门抽调一名专业技术人员担任县扶贫办的副主任,具体分管工程项目建设。对重点项目建设,委派工程建设人员蹲占施工,进行技术把关,保证了工程建设质量。二是在资金使用上,严格按照《国家扶贫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坚持扶贫资金专户管理,专款专用,严格资金投向,做到资金到项目,管理到项目,核算到项目,按项目建设进度核拨资金,实行资金公示制度,规范了扶贫资金管理的程序,确保了项目资金效益的最大发挥。三是制定管护责任,对水、电、路、桥、渠、堤、坝等公益性基础设施,每建成一个工程,各县、乡扶贫部门指导村班子及时研究制定后续管护责任,确保了项目的长期有续利用。彬县将各重点村的饮水设施纳入乡(镇)水管站统一管理,水费的征收,日常维护管理均由水管站负责,保证了供水高州的长久利用。各重点村在通村通组道路上采取了以村组为单位的轮流管理方法和按户分段包干管理等方法。
      三、存在问题
      2002年度全省扶贫开发重点村建设取得了显著成效,成为当地农村的一大亮点,为今后的整村推进工作积累了丰富的经验,但也存在一些急需研究解决的问题。
    (一)个别县(区)财政资金还没有全额报帐。要检查中,有的县(区)为促进各重点村建设质量,采取把部分资金在通过省市验收后兑付的方法,如:蓝田县有10%的资金还未报帐,不符合中、省财政扶贫资金管理方法。
    (二)在扶持对象上,个别项目没有扶持到贫困户。在验收中,部分重点村在“三改一建”项目扶持上,没有将补助资金补助到贫困户上,有的户家境贫寒,拿不出自筹部分而得不到补助。如:志丹县马老庄村有6户需要搬迁的贫困户,没有得到有效的扶持。
    (三)部分重点村建后欠账的现象十分突出。个别县(区)随意更改重点村建设项目,造成了资金的短缺,问题出在重点村,但主要责任在各县(区)扶贫部门。如:商州区的刘院村项目完成后负债2万元,柞水县东甘沟村负债11万元 。关中和陕北的部分倒(区)也同样存在此类问题。
    (四)项目建后管理仍是薄弱环节。通过检查,发现部分县的重点村在基础设施建后管理上还存在一些问题,有的村还没有制定管护制度,有的虽有制度但未能落实到人,吃“大锅饭”的现象有不同程度的发生。临渭区马家村的自来水有三户常流水,暴露出该村在建后管理上的漏洞。
    (五)在重点村建设过程中增加村的经济负担。子洲县地税部门在重点村项目建设上,按工程总投资25万元(或30万元)征收营业税,国税部门又对工程建筑材料重复征收4%的增值税,这样一个扶贫开发重点村竣工报帐后需交纳1-2万元的税,增加了村里的经济负担,这个问题在榆林市普遍存在。
     四、意见与要求
     为了进一步推动全省扶贫开发重点村建设工作,根据这次验收中存在的问题,提出以下意见和要求。
    (一)各级领导要提高对扶贫开发工作的重视程度。重点村建设是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基础性工作。各级政府和扶贫部门要认真贯彻省委、省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新阶段扶贫开发工作的决定》(陕发2005[102号]),进一步强化对扶贫开发工作的组织领导,加强管理,加大工作力度,坚持以扶贫开发工作统揽贫困地区农村工作全局。随着全省重点村建设数量的增加,各市、县(区)应进一步加大对重点村的资金捆绑和配套的力度,尤其是一些财政收入状况好的县要统筹城乡发展,每年力争拿出一定比例的资金用于整村推进工作,确保各重点村建设的质量。
    (二)广泛宣传扶贫开发重点村建设的意义。宣传工作是展示和促进扶贫工作的重要手段,要结合贯彻五中全会精神,各市、县(区)扶贫部门一是要加强对社会各界扶贫工作的宣传,掀起人人关心扶贫事业、人人支持扶贫事业的良好社会氛围。二是要指导好乡村干部对群众的宣传工作,提高群众对重点村建设的认识,使群众从等、靠、要依赖政府的思想向自力更生,增强自我发展能力的转变,调动群众对重点村建设的积极性。
    (三)切实加强产业开发,在增加农民收入上做文章。重点村建设,归根结底是增加农民收入,增加农民收入关键是发展壮大产业。各级政府和扶贫部门要从当地资源优势、贫困户的能力和市场的需求出发,帮助他们理思路、找项目、抓培训,解决一家一户难以解决的问题。同时要将信贷扶贫资金与农户的自筹有机的结合,加大产业开发的力度。
     (四)切实抓好基础设施的建后管理。基础设施的建后管理是扶贫资金长期发挥效益的关键。近期内,各级扶贫部门要对所建的重点村进行一次全面检查,要求各村必须建立管护制度,完善管理办法,落实管护人员,夯实管护责任。同时,各市、县(区)要结合当地实际,积极探讨基础设施建后管护的有效形式,如拍卖、租赁、承包等,真正做到永续利用,发挥扶贫资金的效益。
    (五)加强财政扶贫资金的管理。各县(区)要加强对财政扶贫资金监管和审计的力度,确保重点村有限的建设资金用到实处,发挥实效。
    (六)建设项目规划要科学合理。各县(区)在重点村建设项目制定上,在确保群众参与的前提下,一定要充分论证,确保项目的可行性和科学性。每个建设项目要单项设计,建设资金要明确,建设项目与资金投入确定后严禁随意更改。如因灾情对部分建设项目确需更改的,必须经村民大会讨论通过,并按程序报批后方可实施。
    (七)进一步瞄准贫困目标,关注贫困人口。重点村建设的根本是改善贫困人口的生产生活条件,增加贫困户的收入。因此,各县在扶贫开发工作上必须坚持两项原则,一是在每年要实施的重点村确定上坚持“先难后易”的原则。二是在帮扶措施上坚持“先穷后富”的原则,将贫困户列为优先发展对象。同时要严格落实省上关于村容村貌整治资金补助主要用于贫困户的要求。
    (八)认真总结经验,汲取教训,积极整改。各市、县(区)扶贫办(局)要结合本地的实际,加强调查研究,总结成功经验,树立典型,做好已建成重点村的巩固提高和持续发展工作。通报中指出问题的市县(区)要认真查找自身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制定整改措施,并将整改结果报省办。要完善本市、县(区)的政策、规定和建设模式,真正把重点村建设工作推向一个新阶段。


2006-1-12 9:51:34   阅读次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