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出台《认真贯彻中央一号文件精神 全面提高全市农业综合生产能力的意见》
为全面贯彻中央一号文件和全国、全省农业综合开发工作会议精神,全面贯彻回良玉副总理关于“继续强化投入,突出重点,整合项目,加强管理,提高效益,为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发挥更大的作用”的重要批示,适应新阶段西安市农业发展需要,服务农业十项建设,进一步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就加强本市农业综合开发工作,有效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提出了以下几点意见。 一、充分认识强化现阶段农业综合开发的重要性和必要性 农业综合开发项目在西安市实施15年以来,为全市农业和农村经济的发展,奠定了坚实的基础。农业基础设施得到了加强,产业结构调整趋于合理,龙头企业不断发展壮大,农业综合生产能力进一步提高,农民收入稳步增长。 为了更好的贯彻落实中央一号文件精神,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各级农发、财政部门要进一步充分认识农业综合开发的地位和作用:农业综合开发是西安市农业和农村经济工作一个重要组成部分,是市场经济条件下财政支农的一个重要手段,是提高农业特别是粮食综合生产能力最直接、最有效、最快捷的一项措施;对于加快全市农业产业结构调整,发展产业化经营,促进农业增产和农民增收,具有不可替代的重要作用。 针对当前“三农”工作面临的新形势,西安市农业综合开发工作按照统筹城乡经济社会发展的这一战略部署,着眼于逐步消除城乡二元结构,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宏伟目标,把加强农业基础设施建设,加快产业结构调整,推进农业科技进步,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加快都市农业的进程,作为一项重大而紧迫的战略任务,切实抓紧抓好。 二、西安市农业综合开发的指导思想和主要任务 现阶段西安市农业综合开发工作的指导思想是: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党的十六届四中全会精神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中央1号文件精神,牢固树立科学的发展观,按照“国际化、市场化、人文化、生态化”的发展理念,围绕优质粮食、畜牧、蔬菜、果品四大主导产业,推进农业十项建设,加快都市农业、城郊农业、生态农业建设进程。 主要任务是:以服务优质粮食主产区为重点,着力加强中低产田改造,改善农业生产基本条件,建设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优势农产品产业带,大力推进农业产业结构调整;积极支持特色优势农业和生态农业发展,重点培育“种植养殖基地”、“农产品加工”、“流通设施”的龙头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和农产品专业协会,增强辐射带动功能,推进农业产业化经营,延长产业链条,增加农产品附加值,促进农业增产和农民增收;继续加大新品种、新技术的引进、繁育和试验,为当地农业结构调整提供技术储备,通过在农业综合开发项目区的示范和推广,真正把示范项目区办成新品种、新技术的示范基地和新成果的展示窗口;进一步调整完善农业综合开发投入政策,整合各项政策性农业发展资金;完善和创新机制,强化科学管理,加强能力建设,不断提高农业综合开发工作的整体水平。 三、突出重点,落实政策,加大投入,强化服务,提升农业综合开发整体水平 (一)重点抓好中低产田改造项目。因地制宜地采取综合治理措施,大力发展节水灌溉,注重提高项目建设科技含量,确保工程建设质量,努力把中低产田改造成为高产稳产、旱涝保收、节水高效的高标准基本农田。把中低产田改造与建设优势农产品基地,特别是优质粮生产基地紧密结合起来,对农产品优势产区申报的农业综合开发项目尤其是优质粮生产基地,在同等条件下予以优先安排。 (二)加大科技投入,建设一批标准化示范基地。加大农业综合开发与科技依托单位有效的联合机制,加快科技成果转化,充分发挥科技成果的效能,将农业综合开发工作向纵深推进。各区县要因地制宜,积极围绕当地的特色产业,大力发展名优新特产品,认真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加快畜牧业、果业等产业化建设的扶持政策,大力发展示范推广基地。土地治理项目中的示范推广项目资金要向示范基地建设大力倾斜,逐步做大做强优质农业基地,扶特做强农业园区,带动全市优质高效农业的发展。 (三)突出培育优势农产品,建设优势农产品产业带。坚持充分发挥资源优势、区位优势、品种优势等比较优势,实施扶优扶强的非均衡发展战略,集中投入,连续扶持,使优势农产品产业尽快形成规模大、水平高、效益明显的产业化经营体系,努力把农业综合开发项目区建设成为区域特色鲜明、优势产业突出、结构效益显著、农民收入快速增长的优势农产品产业带。 (四)大力扶持龙头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和农产品专业协会,推进农业产业化经营。重点扶持培育一批以农副产品加工流通为重点的龙头企业,要以市场为依托,采取“优势产业扶龙头,通过龙头企业带基地”的方式,按照龙头企业发展的实际需要和农民直接受益程度等,采取贴息、补贴、投资参股、借给有偿资金及低息贷款等灵活多样的方式加大资金扶持力度;同时要围绕龙头企业的基地建设,扶持龙头企业的发展,增强其带动能力和市场竞争能力。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和农产品专业协会,是农业综合开发扶持的新领域,要坚持民办、民管、民受益的原则,重点扶持以产品或产业为纽带组织起来的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重点扶持其开展科技推广、科技培训、营销服务等,逐步加大农产品的商品化,延长产业链条,增加附加值,促进农业增效,农民增收。 (五)健全制度,加强项目和资金管理。要进一步健全农业综合开发各项制度,采取科学的管理方式,运用科学的管理手段,不断完善项目和资金的管理体制与运行机制。项目管理是农业综合开发的关键环节,农业综合开发资金要随项目走。在项目管理方面,要认真做好建议书和可行性研究报告的编制工作,加强前期论证工作,逐步建立项目库,推行项目评审责任制,提高立项的科学性;全面实行项目法人、招投标制和工程监理制,努力提高项目建设质量;加强中期检查和项目验收工作,把验收情况作为考核各区县农业综合开发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积极探索明晰项目产权关系,落实工程管护主体的基本途径和办法,使项目建成后能够正常运转,长期发挥效益。在资金管理方面,严格实行县级报账制、审计制、项目和资金公示制;严格执行项目资金专人管理、专帐核算、专款专用制度;逐步实现项目大宗建设物资政府集中采购制度;完善资金投入和配套制度,加大财政投资力度,逐步取消财政困难区县县级配套资金;加大对项目资金使用的监督检查力度,凡违反规定的,必须严肃查处。 (六)创新机制,不断增强农业综合开发活力。引入市场机制,利用市场手段,充分调动广大农民和社会各界参与农业综合开发的积极性。真正建立以农民为主体、政府辅助和引导、社会各方参与的运行机制。一是完善以农民为主体的机制。土地治理项目坚持“农民要办”为前提,充分尊重农民的意愿,并积极探索实行定额补助,以奖代补,拍卖产权和单项工程“业主负责制”等多种有效形式,产业化经营项目要以能带动农民增收为前提,突出企业与农民利益联结机制,让更多农民从中受益。二是探索农业综合开发资金与涉农及其它资金相互配合、统筹安排的投资机制。逐步形成全方位、多渠道、多途径的农业综合开发投入格局。三是要不断完善农业综合开发自我积累,滚动开发的机制。四是建立在投资规模上、项目立项上的竞争机制。奖优罚劣,体现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 (七)加强部门协调,各方形成合力。农业综合开发是一项涉及财政、审计、农业、林业、水利、交通、银行等多部门的系统工程,农发、财政部门要积极主动,争取相关部门的协作配合,充分发挥各自优势,提高项目建设质量和资金使用效益。财政部门要把农业综合开发财政配套资金纳入当地的财政预算,及时足额拨付项目资金。并按照国家农业综合开发办的要求,从2005年起恢复设立项目管理费,取消提取项目前期费,项目管理费只限在区县农发部门提取使用。各区县提取的农业综合开发项目管理费,必须按规定的用途使用,确保发挥资金使用效益;市县农业综合开发办要积极争取各部门的大力支持,主动创造条件,使相关部门能及早参与项目全过程的建设和管理,进一步搞好农业综合开发项目的规划设计,组织项目实施,加强项目管理,落实和完善有关政策、制度及已建项目管护工作,加强资金管理,严格审计制度,确保农业综合开发工作的顺利进行。 (八)加强能力和作风建设。各部门要结合当前开展的“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结合农业综合开发工作实际,解放思想,实事求是,认真学习,深入调查研究,自觉加强执政能力建设,提高贯彻落实现行方针政策能力、改革创新能力、依法行政能力、为民造福能力、协调配合能力、监督管理能力和自身建设能力。要想农民之所想,急农民之所难,办农民之所盼,与民亲,分民忧,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以“资金安全,项目安全,干部安全”为主题,坚持依法办事和依法理财,自觉接受社会各界监督。加强廉政教育,从思想上筑牢反腐倡廉,拒腐防变的防线,努力建立一支善于学习,勇于开拓的高素质农业综合开发干部队伍。 (西安市农综办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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