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科学的发展观构筑资金管理平台 努力提高农发工作水平 陕西省财政厅 (2006年1月8日)
为贯彻落实中央一号文件精神,认真落实科学的发展观思路,提高我省的农业综合开发资金管理水平,总结我省实施农业综合开发以来的经验和做法,探索农业综合开发工作新思路,更好地服务农民增收、保障国家粮食安全、农业产业结构调整。多年来,财政部门充分运用财政支农政策,在支持农业基础建设、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和农产品供给能力、改善生态环境、抵御自然灾害等方面做出了积极贡献,取得了显著的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生态效益,为农业综合开发事业发展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一、加大改革和创新力度,多元化的筹集农业综合开发配套资金 多年来,我省各级财政部门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国务院的各项方针政策,紧紧围绕农业综合开发的目标,积极调整和完善财政支农政策,逐步转变财政支农方式,加强资金管理,促进农村经济的协调发展。按照“分级预算,分级管理”的财政管理原则,通过预算安排、预算外调剂和鼓励社会其他投资、整合各类支农资金,形成以农业综合开发资金为主,以农林水基本建设资金、农业科技推广资金、良种补贴和农机补贴等为辅的支农资金体系。从而形成多渠道、多层次、多形式地筹集农业综合开发资金,保证了农业综合开发项目地方配套资金的及时足额到位。 1、财政投入力度不断加大,财政支农资金投入稳定增长机制基本形成。财政支农政策是国家财政通过分配和再分配手段,促进农业发展的一系列政策总和,近年来财政支农工作紧紧围绕“三农”问题,实施公共财政涵盖农村政策,改变财政支农方式,对农民实行“直补”,逐步形成稳定增长的财政支农机制。随着中央加大对我省农业综合开发的投入,地方财政配套任务日益艰巨。我省从实际出发,确定了省、市、县三级财政分级配套、合理负担的原则。在落实地方财政配套中,按照省财政拿大头,市、县(区)拿小头的财政资金配套方案。省财政厅先后调整了对地市财政资金的配套比例,较大幅度的减轻了地市财政的配套压力,地市财政配套平均降幅达60%。,少数地市财政配套降幅达80%。同时,取消了国定贫困重点县的地方配套任务,对由此减少的地方配套由省市两级财政承担,这种实事求是的做法,确保基层对农业投入的稳定增长。 2、加大改革和创新力度,整合支农资金,确保地方配套足额到位。为确保农业综合开发地方财政配套资金及时足额到位,各级财政部门积极采取措施,将配套资金列入年初本级财政年度预算,省级财政率先配足本级应负担地部分,市、县按照规定配足应配套部分。在项目的实施中,按照不调整原有管理体制,不改变资金原有性质的前提下,有机捆绑整合各类支农资金、形成相互衔接、匹配投入、各司其职,实现项目共建、资源共享、利益均沾的一种资金捆绑的配套模式。同时整合其他预算外资金,优先用于支持农业,安排农业综合开发配套。从而,基本上保证了我省农业综合开发地方财政配套资金的足额落实。 二、积极探索扶持产业化经营项目的新模式 农业产业化经营是推进农业和农村经济结构调整、提高农产品竞争力、增加农民收入的有效途径,是农业和农村经济工作中一件带全局性、方向性的大事。农业产业化经营项目是农业规模经营、产品深加工、走向市场的桥梁,是促进农民增收的关键环节。因此,产业化经营项目的选项至关重要,项目选择的成功与否,直接关系到农发项目实施的成败。 1、全面规划,科学立项,把好项目规划选项关。随着农业综合开发产业化经营项目的逐期实施,项目要求越来越高,难度越来越大,财政有偿资金的还款压力也日益突出。为此,我们在认真调查的基础上,建立省、市两级项目库,使日常考察与集中申报相结合。同时坚持逐年编制年度项目申报指南,指导基层部门择优选择,凡不符合我省产业化申报指南要求的项目,一律不得扶持,从源头上把好了项目的初选关。 2、把好项目的审批关,实施项目全程管理监督。基层部门初选项目上报后,省上进一步严格筛选,凡符合扶持范围的,组织专家进行认真的评估论证,必要时还要进行实地考察,严格审批程序。对于缺乏诚信、欠款不还的项目单位,坚决不予申报。在项目评估中,引进社会中介机构评审机制,由专家提出论证意见,真正做到“优中选优”。从源头上杜绝“人情项目”的产生。在项目实施中,严格操作规程,并实行全过程监控管理。在“项目竣工后,实行“跟踪问效”制度,降低了财政有偿资金的回收风险。 3、按照“扶优、扶大、扶强”的原则,探索产业化项目管理的新模式。为适应农业发展的新形势,按照公共财政的管理要求,我省积极探索和完善农业综合开发产业化经营项目的扶持方式。在继续实行财政资金有偿与无偿结合投入的同时,充分利用贴息、税收等调控手段和财政投资参股政策,支持生产经营者通过市场机制进行融资,吸引社会其他资金,增大对农业综合开发的投入。一是对目前扶持的多种经营、农业产业化等涉农项目资金进行适当的整合,减少直接补助的比重,逐步改为财政贴息的方式,支持农业产业化项目单位和龙头企业利用市场的力量进行融资扩张。二是要扩大财政资金投资参股经营的扶持范围,加大扶持力度。在全省选择一批规模大、经营效益好、有科技创新能力,有市场竞争力的龙头企业,通过国家财政资金投资参股经营等方式予以扶持,使其真正发挥出产业化龙头群体带动作用。 三、进一步规范县级财政报账制操作程序,实现农发资金管理制度化 管理出效益,制度防漏洞。全省各级财政部门在强化农发资金的监管中,寓管理于服务之中,寓制度落实于监督检查之中。严格执行国家农业综合开发的各项政策规定,狠抓建章立制,从制度上确保农业综合开发项目顺利实施。 1、建立健全农业综合开发财务会计管理规章制度。近年来,我省一直把制订和完善农业综合开发各项规章制度,作为规范农业综合开发资金管理的根本保证。在及时转发财政部、国家开发办关于《农业综合开发资金会计制度》、《农业综合财务管理办法》、《农业综合开发项目和资金公示制暂行管理办法》、《农业综合开发贴息资金管理办法》等各项规章制度的同时,结合我省实际,制订下发了《陕西省农业综合开发项目和资金管理办法》、《陕西省农业综合开发财政无偿资金报账制实施细则》、《陕西省农业综合开发资金投入若干比例规定》等,形成了以新的农业综合开发资金会计制度和报账制为核心的农业综合开发财务管理体系。通过这些规章制度和办法规定的实施,进一步规范农发资金的管理程序,对加强资金核算、提高农发资金使用效率、提高我省农业综合工作管理水平等都起到积极促进作用。 2、坚持农发资金的“三专”管理,确保项目资金高效运行。按照国家农业综合开发资金管理规定,实行“专人管理、专账核算、专款专用”的原则,积极探索资金管理新模式。在资金管理上,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政策规定,对全省的农发项目资金由各级财政部门统一管理,在财政实行国库集中统一支付的前提下,保留了省级“农业综合开发资金专户”。专门用于核算中央预算投入的农发资金和本级财政配套的农发资金。并严格规定了专户资金的使用范围,由专人负责管理。形成了人人负责,层层把关,增强了专户资金运作的内部核算和监督机制,有效地保证了农业综合开发专户资金安全封闭运行。同时,要求基层财政部门在资金拨付管理中时,真正做到文到即转,款到即拨,拨之则管,确保项目资金的及时到位,提高了资金使用效率。 3、全面实施农业综合开发县级财政报账制。早在2001年,我省就已经实施了县级财政报账制,对当时确保项目顺利实施和农发资金安全运行都起到了积极促进作用。为了总结和规范农业综合开发报账资金管理中的经验,根据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农业综合开发资金县级报账工作的通知》的要求,结合我省近两年的执行情况,2004年,我们在国家办出台的农业综合开发县级报账的基础上,制定下发了《陕西省农业综合开发县级财政报账实施细则》。实施细则中明确规定了,农发项目管理部门、资金管理部门、项目实施单位各自的职责,资金报账原则、报账程序等等。其具体做法是由各县财政部门负责报账资金的日常核算。报账资金申请单及有关凭证,先经县农发办审核签署意见后,再由县财政局复核报账核拨。通过县级财政报账制实施,从源头上赌住了资金管理漏洞,防止了违纪违规现象的发生,使资金管理更加规范合理,也提高了资金的使用效率。 4、加强业务培训、提高干部队伍素质。农发工作经过多年的探索,规律已经找到,思路已很明确,关键是实干,而能否干的很好,关键取决于人的素质。为提高干部队伍素质,我们采取多种措施,通过举办业务培训班、决算互审、地市间互查、典型引路、专题调研等形式,不断加强各级财政部门的业务培训。省厅还利用每年召开全省农发资金管理工作会议,不定期召开专题座谈会等机会,切实加强对全省的业务指导。 四、强化财政有偿资金的债务管理,防范资金风险 有偿资金管理是农发专项资金管理的一个重要环节,也是农发资金管理工作中的难点。随着专项资金投入规模不断扩大,到期债务连年增加,各市、县还款任务越来越重,有偿资金管理与回收工作中的矛盾和问题日益突出。为此,我们采取一系列行之有效的措施,强化财政债务管理,确保了这项事业的良性循环发展。 1、明确还款责任,落实偿还主体。在科学选项的基础上,对农业综合开发项目财政有偿资金,坚持“谁用款,谁还款”原则,并逐级签订财政有偿资金借款合同,把有偿资金借款和还款责任落到实处。明确债务主体,强化债务责任,细化债务落实工作。通过实施一系列管理措施,对财政有偿资金债务实行动态监控,并将有偿资金的还款任务列入当年工作考核内容,确保有偿资金的按时归还。 2、实行有偿资金回收奖优罚劣制度。实行有偿资金回收责任制,将有偿资金回收任务,按市、县分解,任务、责任包干到人,形成上级抓下级,层层抓落实,人人抓回收。建立严格的奖惩制度。对完成回收任务的单位,按其回收额的30%比例予以返借,并给予必要的奖励,对成绩显著的个人予以表彰。对没有完成任务或态度消极不还的单位,除加收逾期占用费外,通过预算进行扣款,并向全省通报批评,限制以后申报项目等措施,基本保证了到期资金的按时回收。 3、在基层财政放款中,坚持“谁受益,谁负担”的原则,夯实债务,把有偿资金借款和还款责任落实到具体单位或具体项目上。实行资产抵押方式或委托金融投资公司(农村信用社)放款方式,充分利用金融机构的监管手段,实现对财政有偿资金的科学管理。一方面避免新的债务包袱的形成,另一方面提高了回收比率,降低了债务风险。 五、建立验收考评末位淘汰办法,实行监督经常化的财务监督检查机制 为了加强农发资金的日常管理工作,确保农发资金专款专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我省把对农发资金的检查监督作为一项经常性的工作来抓,要求各地财政部门充分发挥财政监督职能,把财务监督检查贯穿到农业综合开发全过程,实现了事前监督、事中监督、事后监督的有机结合。通过全程跟踪监督,在我省基本形成了以财政监督为基础,政府审计、社会中介机构监督为补充的监督检查体系。 在每年全省组织的项目检查验收中,专门从基层抽调一批懂财会业务,有查账经验、熟悉政策、责任心强的人员参加省级检查验收。着重检查资金配套、资金拨付、有偿资金回收及制度建设和执行情况等方面、并将检查验收结果进行打分排名。对未达到检查验收标准的,要进行限期整改。对验收排名末位的单位,直接减少其投资规模,或取消其农业综合开发县资格,并将处理结果通报全省。这些措施的实施,在全省引起了很大震动,形成了各部门都重视资金管理和项目管理的良好氛围,有力地促进了我省农业综合开发工作的规范化管理。有效地防范了违规违纪问题的发生,确保了农业综合开发项目资金的安全有效使用,收到了预期的效果。 我省的农业综合开发,经过十六年的长足发展,取得了显著效益,受到了项目区农民群众的拥护和爱戴,改善了项目区农业生产基本条件。但工作中还存在着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 一是随着农业综合开发事业的蓬勃发展,事业发展需求与投资的矛盾日益尖锐。陕西农业综合开发经过16年的发展,已改造中低产田1100多万亩,但仍有4000多万亩中低产田尚未得到有效治理。按照每年100万亩左右的改造速度,还需要40多年,今后的开发任务十分艰巨。 二是随着中央财政投入的增加,地方财政配套矛盾日益突出,特别是市县财政配套资金依然十分困难。近年来尽管我省连续两次调整了省对市县财政资金配套比例,较大幅度地降低了市县财政的配套压力,但是,仍有个别市、县2004年、2005年度的财政资金配套不到位,这在一定的程度上影响了农业综合开发事业的发展。 三是以前年农发项目中的财政有偿资金比例高,还款任务重,加之近年我省自然灾害频繁出现,许多项目不同程度被损毁,特别是一些产业化项目中的有偿资金都已经形成呆帐,成了各级财政的沉重负担。如此这些问题,都需要我们在今后的开发工作实践中不断探索,不断的完善改进,力争早日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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