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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扶贫》2007年第10期
(总第171期、2007年11月22日)

宝鸡各部门联合共建
形成整村推进扶贫开发的强大合力

     为了认真贯彻省委、省政府《关于加大扶贫资源整合力度,实施区域板块开发,提高整村推进效果,促进贫困地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意见》,大力整合扶贫资源,建立计划衔接,部门信息沟通工作机制,提高整村推进扶贫实效,加快贫困地区经济社会全面发展和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步伐,宝鸡市委、市政府颁布了《关于加大扶贫资源整合力度,实施整村推进扶贫开发,促进贫困地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
    《意见》要求,各有关部门要认真贯彻科学发展观,牢固树立联合共建观念和“一盘棋”思想,紧紧围绕扶贫开发重点村的建设目标,努力把工作重心向扶贫开发工作重点村下移。在整村推进扶贫和新农村建设中,每个贫困村既是扶贫开发工作重点村,也是新农村建设的重点村,还是各部门项目建设的重点村,各部门既是主角,又互为配角,要紧密结合本部门、本行业的特点,从投入、项目、人才、政策等方面入手,加大对贫困县、贫困村特别是扶贫部门当年启动建设的扶贫重点村的扶持力度,进一步促进贫困地区整村推进扶贫和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
     —— 组织、人事部门要加大乡镇选派选调生和扶贫重点村干部公选力度,切实加强贫困村班子建设;重点抓好扶贫部门当年启动建设的重点村干部培训,帮助村上搞好活动阵地建设;农村基层人才队伍振兴资金安排要向贫困乡村倾斜,为贫困村发展提供坚强的组织和人才保证。
     —— 宣传部门(文明办)要抓好对整合扶贫资源和整村推进扶贫工作中涌现出的先进单位以及人和事进行宣传,加强贫困村精神文明建设。
     —— 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部门要把贫困村平安创建工作作为“平安宝鸡”创建活动的重要内容,广泛深入开展创建“平安村镇”等活动,大力推行“警务进农村”工作。
     —— 发展改革部门要将“以工代赈”扶贫资金重点用于扶贫重点村的基础设施项目;在基础设施、社会事业、重点产业、生态移民等项目的计划安排上,60%以上项目资金要安排在扶贫部门当年启动的扶贫重点村。
     —— 交通部门要重点支持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的乡村道路建设,将扶贫部门当年启动建设的整村推进贫困村道路建设全部列入年度计划。
     —— 水利部门要加大贫困村基本农田建设,加快解决贫困村群众饮水困难,要把70%以上的基本农田建设和人畜饮水项目资金安排到扶贫部门当年启动建设的贫困村,并在有条件的贫困村积极发展小水电和渔业生产。
     —— 教育部门要加大“两基”攻坚力度,合理选址,加快寄宿制学校建设,满足贫困村“普九”需要,认真做好贫困村“两免一补”政策兑现、义务教育和职业技能培训工作。
     —— 科技部门要进一步加大科技扶贫力度,优先在贫困村实施“星火富民科技工程”;认真抓好先进实用技术进村、入户工作;为扶贫部门当年启动建设的贫困村建立、开通信息站,提供信息服务。
     —— 民政部门要指导贫困村加强村务公开工作,推进基层民主政治建设;优先在贫困村建立健全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优先做好贫困村救济、救灾工作。
     —— 劳动保障部门要对贫困村90%以上有外出务工意愿的劳力进行培训转移,大力发展劳务经济;优先在贫困村和贫困户实施农村基本养老保险。
     —— 国土资源部门要将50% 以上的农村居民非农建设计划用地指标和土地复垦项目及资金安排到扶贫重点村和移民扶贫新村,用于村民住宅建设和土地开发整理。同时,要简化手续,积极为移民扶贫搬迁户办理宅基地审批和土地登记手续。
     —— 规划、建设部门要将“千村百镇”建设整治工作与整村推进扶贫重点村建设相结合,优先做好扶贫重点村和移民新村(点)的规划工作;加强对贫困村群众住宅设计和建设的指导;无偿向村民推荐设施完善、功能齐全、布局合理、造型多样、符合不同经济水平群众需要的住宅设计图样。
     —— 农业部门要大力扶持贫困村种养业发展,积极推广农业实用技术;加快贫困村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建设; 要把“一村一品”、“百村示范千村推进”工程和沼气建设等项目资金优先向扶贫部门当年启动的贫困村安排。
     —— 林业部门在天然林资源保护、退耕还林等林业重点工程实施过程中,要将符合条件的贫困村作为建设重点;年度人工商品林采伐指标的安排要向符合条件的贫困村倾斜。
     —— 卫生部门要优先做好贫困村的疾病控制、医疗救助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为扶贫部门当年启动建设的重点村建设不少于60平方米的村级卫生室(所),解决贫困村群众看病难、看病贵问题。
     —— 计生部门要在稳定贫困村低生育水平的基础上,落实计划生育优惠政策;为扶贫部门当年启动建设的重点村建设不少于30平方米的计划生育服务室。
     —— 广电部门要继续实施广播电视村村通工程和电影“2131工程”;认真做好扶贫部门当年启动建设的重点村电视广播进村入户工作。
     —— 电力部门要优先将扶贫重点村和移民新村(点)的电力设施建设项目列入建设、改造计划;加强对贫困村群众生产生活用电的技术指导和服务工作,保证群众用电安全和质量。
     —— 残联要将残疾人扶贫纳入扶贫开发规划,统一组织,同步实施;结合整村推进扶贫,确保贫困村的残疾人优先得到扶助。
     —— 财政部门要制定和完善财政扶贫资金配套投入的相关政策,确保每年本级新增财力的5%用于扶贫开发。
     —— 监察部门要继续加大扶贫开发效能监察力度,督促各县区、各部门认真履行扶贫开发职责,落实帮扶工作责任,用好扶贫开发资金。
    —— 扶贫部门要积极配合支持上述部门在扶贫重点县、重点村开展工作,并在当年8月份以前向有关部门提供下年度拟启动建设的扶贫重点村和移民新村名单;凡是支持扶贫整村推进的部门项目和资金,财政扶贫资金计划要按照村级规划的建设内容与其整合安排;统筹安排好扶贫项目中各子项目间的整合工作,围绕整村推进扶贫这个主体,做到扶贫重点村在那里启动建设,移民搬迁、“雨露计划”、小额信贷、社会扶贫等项目就跟踪倾斜到那里,率先实现扶贫系统自身项目的整合与统筹。
                           (宝鸡市扶贫办供稿)


2007-11-29 9:29:12   阅读次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