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全省扶贫开发电视电话会议上的发言 榆林市人民政府市长 胡志强 (2008年5月9日)
各位领导,同志们: 新一期扶贫开发实施以来,我市紧紧抓住财政持续大幅度增收的有利时机,将扶贫开发工作放在了更加突出的位置,抓紧抓好。7年来,全市已累计建设扶贫开发重点村1193个,搬迁贫困人口1.7万户6.9万人。组织实施农民实用技术培训84万人次,雨露计划转移贫困户劳动力2万多人,投放扶贫贴息贷款8.4亿元, 39.4万贫困人口解决了温饱,63.8万贫困人口实现脱贫。 今后,我市扶贫开发的总体思路是:坚持三个结合:扶贫开发工作与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相结合;与能源重化工基地建设相结合;与构建和谐社会相结合。推进三个板块:按照区域特点、资源禀赋、社会发展程度和致贫因素差异,我市贫困区域划分为白于山区、黄河沿岸土石山区和黄土高原丘陵沟壑区。白于山区重点扶持解决生活生产用水困难,稳步推进移民搬迁,大力改善贫困人口居住条件;黄河沿岸土石山区重点解决交通和生产生活用水问题为重点,发展壮大以红枣为主的主导产业;黄土高原丘陵沟壑区重点解决人畜饮水、基本农田和乡村道路等基础设施。突出三个主导:在基础设施建设上以政府为主导;在项目实施上以农民为主导,抓好农民培训,搞好服务;在产业发展上以市场为主导。任务目标是到2010年底,完成扶贫开发重点村建设1377个,搬迁贫困人口5万人,培训农民30万人,培训转移农村剩余劳动力3万人,基本解决24.5万人的温饱问题,50.2万贫困人口实现脱贫。 在具体工作中,突出抓好以下以几个重点: 一是贫困村建设。目前,我市尚未建设的扶贫重点村仍有1377个,贫困人口多达50.2万人,要全面完成这一任务,对于我们这样一个贫困面大、贫困人口多、贫困程度深的地区来说,扶贫攻坚的任务更为艰巨。为此,我们将以贫困村为主战场,坚持资源整合、板块开发战略,强化工作措施,扎扎实实推进贫困村建设。 二是劳动力培训。以贫困户青壮年劳力为对象,以提高劳动者素质和贫困户技能为目标,继续实施好“雨露计划”,市上每年将安排一定数量的专项资金,用于培训贫困户农民和转移贫困劳动力。 三是财政投入。为了加快扶贫开发进程,确保完成十年规划任务,市县两级财政每年都将把扶贫开发资金列入年度预算。市级财政在上年安排财政扶贫资金的基础上,按照不低于20%幅度递增;县级财政根据财力状况,加大配套力度。总的要求是,榆阳、府谷、横山、定边四县区与市上投入资金比不得低于30%;神木、靖边两县不得低于50%;绥德、米脂、佳县、吴堡、清涧、子洲六县不得低于10%。 四是社会扶贫。进一步加强和完善党政机关和企事业单位定点扶贫工作,积极探索军队、高等院校、科研院所、民营经济实体参与扶贫开发的方式和途径,动员和鼓励社会各界参与扶贫事业。 为了确保扶贫开发十年规划目标任务的顺利完成,在工作措施方面狠抓以下三个方面: 一是强化扶贫开发领导机制。坚持以扶贫开发总揽农村工作全局,坚决贯彻落实省委提出的板块扶贫开发战略,切实加强对扶贫开发工作的组织和领导,继续实行扶贫工作党政一把手负责制。积极探索完善农村基层组织建设与扶贫开发有机结合的工作机制,把扶贫开发工作纳入农村党的建设“三级联创”活动中,努力形成抓党建、促扶贫的良好工作格局。大力发展合作经济,提高群众的组织化程度,形成基层组织与农民群众联动的良性机制。 二是创新部门协作机制。坚持“渠道不乱、资金不变、各尽其力、各记其功、统筹安排、整合使用”的原则,把其它财政支农资金与开发资金相整合,进一步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益。各涉农部门必须树立一盘棋的思想和互为主配角关系,结合部门特点,以扶贫开发为平台,互相配合,互相支持,整合资金,联合共建,成效共享,形成工作协作新机制。 三是加强财政扶贫资金管理。严格按照国家财政扶贫资金管理规定,做到专户管理、专账核算、封闭运行。为了能够集中连片,实现区域整体脱贫,部分项目可以打破乡村界线,实行按项目管理。市、县、乡、村各级对扶贫资金的安排使用,要在相应的范围内公告和公示,做到公正、公平、公开。各级纪检、监察部门和审计部门要加大对扶贫资金的检查和审计力度,确保项目资金按时足额到位,防止资金截留和挪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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