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工作动态>>扶贫开发>>

宝鸡:出扶贫政策  助灾区重建

    “5.12”四川汶川大地震对我市贫困地区造成一定灾害损失。地震发生后我市扶贫部门在市县区党委、政府和抗震救灾应急指挥部的领导下,积极迅速深入灾区查灾救灾,帮助受灾贫困村、户恢复生产,重建家园。同时,市扶贫办认真贯彻省、市委政府关于抗震救灾的部署和要求,及时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做好我市贫困地区灾后重建有关工作的通知”(后简称“通知”)。
    “通知”要求各县区扶贫办要在当地党委和政府的领导下,加强组织领导,特别是主要领导要站在讲政治的高度,亲自带队深入受灾的扶贫重点村和贫困户,帮助贫困群众积极开展生产自救,同时要认真做好贫困地区灾后重建工作规划,增强灾后重建工作的科学性,减少盲目性。“通知”还要求各县区要根据扶贫重点村和农村贫困户受灾情况,按照“四优先”原则,即在实施2008年本县区扶贫项目计划时,优先安排基础设施受损最严重的贫困村启动实施扶贫重点村建设项目,优先安排倒塌房屋最严重的贫困户实施移民扶贫搬迁项目,优先安排受灾的扶贫重点村和贫困户使用到户扶贫贴息贷款,优先安排受灾贫困户子女参加扶贫“雨露计划”培训,确保受灾较重的贫困村和贫困户优先得到扶持,帮助受灾较重的扶贫重点村和贫困户尽快恢复生产,重建家园。
     各县区扶贫部门按照市扶贫办“通知”精神要求,统筹兼顾,坚持一手抓贫困地区抗震救灾,一手抓扶贫项目实施,确保贫困地区抗震救灾与扶贫项目实施两不误。陇县、千阳县和凤翔县为11个乡镇21个村115户488人实施移民扶贫搬迁项目计划调整,促进了贫困地区和灾后重点和地震重灾区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
            (宝鸡市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  方华  供稿)

 


2008-7-4 17:18:24   阅读次数: